经销商应具备的条件
1、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,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(三证齐全),具有独立账号,具有经销家电产品的相应经营范围,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,和工商等部门关系良好,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;
3、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置,良好的经营规模、办公条件、设备及人员,有固定的营业场所,财务状况良好;
4、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,认可澳柯玛的企业文化和理念,愿意专心经销澳柯玛公司产品,并对产品、对市场充满信心;
5、具有一定的家电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,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,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。
6、承诺履行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。